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清寒獎學金申請書申請通知!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15日(星期五)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請"親送"或"郵寄"至學務處生活組(郵寄者請確保5/15當日可到校,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一、本校日間部、進修推廣部之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休學生、當學期復學生、當學期轉學生)。
二、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或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該學期未獲得同質性獎學金者,得提出申請:
(一)就讀本校大學部(含四技、二技、二專及五專四至五年級)及專科部一至三年級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
(二)就讀本校研究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或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
前項在學學生不含碩在職專班、產碩專班及一年級上學期學生。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正本。
二、本校前一學期具班排名之成績證明正本;研究所若無班排名之證明,請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當年度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因受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證明之文件: 若為裁員、放無薪假、減薪,則需取得家庭經濟來源之雇主開立之受美國關稅貿易環境影響之正式證明文件。
五、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六、存摺封面影本。
獎學金金額與評比:
一、獎學金金額每名發放貳萬伍仟元,優先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之序發放。
二、發放人數若超過總額,則以前一學期成績擇優發放。
詳細資訊請至學生事務處-學生生活事務組-獎助學金專區-自辦獎學金查閱及下載報名表。